长沙银行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我行积极落实相关要求,优化贴息政策,现就有关优化事项公如下:

一、政策升级内容

      202681日起,在原有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基础上,对符合通知要求的信用卡专项分期(含家装分期、购车分期等)、消费分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执行调整后的财政贴息政策。

每名借款人在长沙银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二、存量客户政策

      此前已签署我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以及签署《长沙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财政贴息授权确认书》的信用卡账单分期订单,自20268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咨询长沙银行微信银行公众号@cswbank和官方网站在线客服,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731-965114006796511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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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